从事知识产权工作的联合会会员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高校和社会团体,均可申请作为知产委成员单位。成员单位分副主任单位、委员单位和普通成员单位。
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知产委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对知产委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三)参加知产委的活动;
(四)获得知产委服务的优先权;
(五)结合实际提出要求解决本单位、本行业有关知识产权问题的建议或提案,提出向政府反映情况和意见的提案;
(六)享受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的权利。
会费标准:副主任单位3万元/年,委员单位1万元/年,成员单位5千元/年;
详细《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知识产权工作委员会工作规程》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