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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有效期满的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进行复审的通知
时间:2024-11-08 来源: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知识产权工作委员会 作者:管理员


中石化联科发(2024)132号

 

关于对有效期满的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

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进行复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24订)相关规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将对获得认定的示范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进行一次复审。2021年度获得认定的“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即将到期,现开始接受有效期满的示范企业(附件3)复审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

符合《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附件1)中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向认定办公室(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科技与装备部)进行复审申报。

二、申报程序

编写《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复审申报书》(附件2)申报书可从石油和化工知识产权网下载https://www.spcip.org.cn/)复审申报书打印一份,盖章后,寄送至认定办公室

申报材料通过“石油和化工知识产权—【奖项申报】”系统线上填报,实行线上填报与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请严格按照“填报说明”填写。

、申报时间

发通知之日起到20241122日截止

未提出申请复审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知识产产权示范企业”称号。

四、联系方式

认定办公室: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科技与装备部

人:王倩

   话:15811096956

   真:010-84885315

电子邮箱:cpcif_ip@163.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安慧里4区16号楼728室

   编:100723

   注:示范企业复审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

1.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2.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复审申报书

3.网上申报说明

4.应复审“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20241031


附件: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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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4885258,84885512
传真:010-8488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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