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联科发(2024)13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相关规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将对获得认定的示范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进行一次复审。2021年度获得认定的“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即将到期,现开始接受有效期满的示范企业(附件3)复审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
符合《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附件1)中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向认定办公室(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科技与装备部)进行复审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编写《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复审申报书》(附件2),申报书可从“石油和化工知识产权网”下载(https://www.spcip.org.cn/)。复审申报书打印一份,盖章后,寄送至认定办公室。
(二)申报材料通过“石油和化工知识产权网—【奖项申报】”系统线上填报,实行线上填报与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请严格按照“填报说明”填写。
三、申报时间
发通知之日起到2024年11月22日截止。
未提出申请复审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知识产产权示范企业”称号。
四、联系方式
认定办公室: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科技与装备部
联 系 人:王倩
电 话:15811096956
传 真:010-84885315
电子邮箱:cpcif_ip@163.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安慧里4区16号楼728室
邮 编:100723
备 注:示范企业复审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
1.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2.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复审申报书
3.网上申报说明
4.应复审的“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名单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