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有关要求,进一步贯彻国防科工局、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印发的《促进国防工业科技成果民用转化的实施意见》(科工技(2021]8号)文件精神,推动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转化,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拟组织编制《国防科技工业知识产权转化目录(第八批)》(以下简称《转化目录》)。
受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的委托,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决定在石油和化工行业开展《转化目录》征集工作。请各单位按照《转化目录》基本条件和材料要求编写材料,向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知识产权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知产委)提交申报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申报项目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符合国家或区域特色产业布局和发展重点方向;
(二)源自军工高新技术,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
(三)特色突出、示范性好、创新性强;
(四)技术先进、成熟度高、市场应用前景好;
(五)不涉及国家秘密、 国防秘密和敏感信息。
二、材料要求
(一)推荐材料应包括项目汇总表(附件1),项目推荐书(附件2),以及知识产权权属单位提供的保密审查证明(附件3)等。
(二)各单位推荐的知识产权项目,原则上不与已发布的《转化目录》信息重复。与原有技术相比产生显著进步的,可再次推荐。
(三)书面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报送知产委,内容须与电子版内容一致,且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电子版材料(格式分别为Excel表格、Word版、PDF版)发至知产委工作邮箱处。鉴于资料保密考虑,推荐材料样例请向联系人索要。
(四)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4月12日
三、其他事项
组织推荐对受理的申报项目,联合会知产委将组织审查,择优向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进行推荐。申报过程中出现相关问题可与联系人联络。
联系部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知识产权工作委员会
联 系 人:王 倩,010-84885315 15811096956
王秀江,010-84885258 18610628088
传 真:010-84885724
邮 箱:cpcif_ip@163.com
附 件:1.项目汇总表
2.项目推荐书
3.保密审查证明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