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加强科技创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专题座谈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郃中林介绍,2019年成立至2024年6月26日,法庭共受理案件20338件,审结17638件。过去五年,法庭涉外国当事人案件约占新收案件总数的10%,年均增长28.6%,发明专利授权确权案件中的涉外案件更高达三分之一,且当事人均为外国主体的案件不断增多。"我国是世界上审理专利案件最多的国家,并日益成为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郃中林说,"高质效审理这些涉外案件,彰显了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负责任大国形象。
"随着我国科技进步和产业创新,我国利用外国技术和外国利用我国技术日益交叉并存。郃中林强调,持续贯彻平等保护,推动科技开放合作和互利共赢,是法庭审理涉外案件的原则和目标。
例如,在美国加州某大学董事会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上海复某医药科技公司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中,法庭维持外方专利权人的药品专利有效性。该专利涉及恩扎卢胺化合物,主要用于治疗难治型前列腺癌。美国加州某大学董事会系该专利的专利权人。上海复某医药科技公司以涉案专利不具备创造性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得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支持。美国加州某大学董事会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时提交补充实验数据,主张涉案专利具备创造性。一审法院判决撤销被诉决定,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决定。上海复某医药科技公司、美国加州某大学董事会均不服,分别提起上诉。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二审认定,美国加州某大学董事会提交的补充实验数据应予接受,维持原判。
郃中林介绍,该案涉及全球第一个获批上市的主要用于治疗难治型前列腺癌的核心化合物专利的有效性问题。该案判决认定涉案专利具备创造性,体现了中国法院对中外主体的知识产权的平等保护。同时,他告诉记者,判后涉案专利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来信表示,本案判决作出后受到国内外医药企业的高度关注和好评,降低了跨国企业在华经营的不确定性,给广大创新药企积极研发和向中国市场引入好药新药注入了强心剂。
除了在涉外案件中坚持贯彻好中外当事人平等保护原则,郃中林表示,法庭成立以来也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治理,努力打造国际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
此外,数据显示,过去五年来,法庭受理案件类型与我国科技创新、市场竞争和对外开放同频共振,涉战略性新兴产业案件占比超三成,发明专利案件年均增长30.9%,判赔超亿元案件和认定构成垄断案件不断增多。"通过对大量技术类知识产权和垄断案件的公正高效审理,积极促进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和市场竞争,有效助力提升国家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国家发展战略的司法保障明显增强。"郃中林补充说道。
谈及未来如何以优质高效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更好服务保障科技创新、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时,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指出,要加强制度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质效;加强审判理念更新,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高新技术成果和新业态新模式保护,进一步推动技术革命突破和产业深度转型升级;加强科研人员利益保护,进一步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加强公平竞争秩序维护,进一步推动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加强平等保护与国际合作,进一步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衔接协同保护,进一步推动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